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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入驻所需材料
1、营业执照副本:需完成有效年检且所售商品属于经营范围内。
2、税务登记证副本:国税、地税均可,优先上传盖有国税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。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:织机构代码证必须要年检,年检要求同营业执照年检要求一致,如果出现当地政策规定不定期(非正常年度)年检的情况,需出具政府发文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。
4、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: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证书如果纳税人在辅导期的,需出具我司模板的“辅导期商函”,模板。
5、法人身份证:正反面扫描件。

二、开票限额证明函
1、原则上开票限额证明函为:税务部门出具的“开票限额审批表”,即为供应商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后,申请开票时税务机关出具的审批证明,“开票限额审批表”须附有税务局盖章。
2、如“开票限额审批表”遗失无法提供,可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相关信息证明,具体模版不限,但证明中必须明确开票限额,且加盖当地税务章。
3、以上均无法提供,可由供应商执金税卡进入金税系统打印出的开票限额信息。

三、品牌资质需在有效期内
1、自有品牌:上传商标注册证或者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(若办理过变更、转让、续展,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、转让、续展证明)。
2、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。
3、各级的正规品牌授权文件,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,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。